“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,致給付不能者,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。”前面那是什麽東西啊!
文言文,唉~
最近在大學,除了上課,就只宅在宿舍,不想參加很多活動,不知道爲什麽
可能,沒朋友?可能,懶,閑。幹!不公平!
算了~繼續頹廢,頹廢,做夢,頹廢,做夢。廢人
前途模糊了?目標不見了?萬歲啊!
等死吧。。。
爲什麽做夢,因為不想面對現實!
其實,我只想在商業界成名,法律界,根本不想跟那班人競爭!
爲什麽?沉睡了那麼久,今天這種感覺如此的重!什麽東西激了我?
挑起我內心一直埋藏的不快?我一直都,一直都開心的活著,笑著~
努力?在這一行,我沒有優勢,根本不會有讓人看得起我的可能,而且也不想有。
悲觀。
只好....
繼續當廢人,繼續沉睡吧!繼續做白日夢~